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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

2012年03月28日 00:00:00 访问量:953
 摘要 
鹿泉市教研室关于推选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实验初中: 根据《鹿泉市2012年教育工作二十四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教育局聘请教育专

鹿泉市教研室关于推选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实验初中:

根据《鹿泉市2012年教育工作二十四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教育局聘请教育专家和学科教科研人员成立了“鹿泉市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教育局计划通过专家对我市部分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力争使其成为我市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引领我市教师队伍整体提升。现将推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学科任课教师。

2、近年来为本乡镇、本单位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3、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

4、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恰当或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本人愿意在本乡镇、本单位的教学教研工作中起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推选学科及名额

1、学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思想品德、物理、化学。

2、名额:小学每个乡镇每个学科各推选一名教师;初中每所初中每个学科各推选一名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听取教师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的培养对象,并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培养对象参加培训的时间。

2、推选的培养对象要认真填写《鹿泉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是双面使用,可从《鹿泉教研网》下载)

3、各乡镇教育中心将小学、初中的《申报表》(一式两份)收齐后一并上交教研室,截止时间是201246

:《鹿泉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2328

 

点击在新窗口中打开图片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doc]下载该文件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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