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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13日 00:00:00 访问量:894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

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监[2010]7号)以及驻河北省教育厅监察室《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坚决纠正教育收费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把开学收费关口,有效防止乱收费问题发生,省教育厅定于91915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

1、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或片外生并收取费用问题;

2、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3、违规收取试卷费问题;

4任课教师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问题;

5违规补课收费问题;

6、教师有偿家教问题;

7、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并从中牟利问题;

8、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二)普通高中阶段

1、违反高中“三限”政策,以自费生、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问题;

2、改制学校是否按规定达到“四独立”(独立法人代表、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账户、独立教育教学)办学要求。

(三)校务公开

1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是否健全;

2、以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招生收费、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廉政建设等为内容的公开事项是否完整;

3、是否创建了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形式的公开载体;

4、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议事、公开事项保密审查、工作考核、备案、责任追究等校务公开制度;

5、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及时。

二、检查方法

1、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教育收费总体情况;

2、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问卷,了解学生对学校收费、征订教辅材料、补课等方面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

3、查看2009年以来学校收费帐目,检查学校收费情况;

4、查看学生书包、教师办公室,检查学校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5、调阅招生部门2010年高中新生录取资料和学校各班学生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招收择校生情况。

三、自查安排

各学校要在98日前按照检查内容,对2009年以来的各种收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98,以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交教育局行风办。自查报告内容要求:(1)学校基本情况。(2)治理乱收费及校务公开领导和监督机构成员情况。(3)参加自查人员。(4)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金额。(5)对照检查项目逐条自查发现的问题。(6)整改措施。(7)今后打算。报告要用A4纸打印,最后要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各乡镇中小学由教育中心统一上报,并按先初中后中心小学然后其他小学的顺序排列;教学点归哪个学校管理,由哪个学校负责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结束后,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学校收费及校务公开自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1、治理教育乱收费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纠正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分;对在自查中没有查出问题,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查出的,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容易产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重点进行检查。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投诉、评议、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年八月三十一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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