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公室 > 关于创建“全面发展示范校”的通知

关于创建“全面发展示范校”的通知

2009年09月18日 00:00:00 访问量:674

 

                                   

 

                                      通知

 

鹿教通[2009]27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创建“全面发展示范校”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

为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我市教育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小学开展“全面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方法步骤

1、各乡镇教育中心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本乡镇全面发展试点学校,并向教育局申报审核,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备案,此项工作在2009930前完成。

2、确定的全面发展试点学校要按照《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全面发展的意见》进行积极创建。

3、检查验收。试点学校向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教育局将组织有关科室对试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全面发展示范校”命名。对创建工作差且2年仍未通过验收的试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试点学校资格,并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二、试点学校数量

各教育中心选择1所小学作为教育局确定的“小学全面发展试点学校”;除教育局确定的学校外,各中心还可再选择1所小学作为本乡镇的试点学校,加以培养和扶持。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确定的试点学校要成立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制定相关措施,全力开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创建工作。

2、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于确定的“小学全面发展试点学校”,教育局将给予政策和经费倾斜,支持其创建工作的开展。

3、督查指导。教育局督导室和各教育中心要对创建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精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有效措施,推动创建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鹿泉市教育局

       00九年九月十六日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鹿泉区教研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