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守护成长
——铜冶镇中心幼儿园集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偶尔会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4月11号下午,任宏伟副园长组织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任园长指出:“幼儿园教师每天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幼儿,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作为教师,一定要精心的呵护他们,平等地对待每位幼儿,依法教学,时刻保护幼儿的心灵不受伤害”。
通过深入的宣讲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进一步明确了如何进行施教,增强了法律意识,推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依据法律规范自己的工作程序,进行有效的工作,要珍惜它赋予我们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做到为人师表,依法执教,争当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