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人生 法制教育
鹿泉区实验初级中学 王芳
作为一名教师,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教书,是教给学生知识,使他们成为人才;育人,是教给学生正确的人生准则,使他们成为法制社会中有用的仁才。那么,人才和仁才的区别是什么呢?我认为人才是指有知识、有能力之人,而仁才则是具有正确法律意识和良好品德之才。所以,教师不仅要培养学生成为人才,更重要是让学生成为仁才。
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教师不应该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教书匠,而应该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教会学生如何辨别是非,如何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这就要求教师应做一个“创新者”,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常试新的教学模式,把学生培养成具有正确法律意识、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人才。所以,我认为教师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利用教学过程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念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想把课教活,教师本身要具备较高水平的教学技能,教师如果仅仅局限于“传道、授业、解惑“,靠传授教材的知识来应付教学,那是远远不够的。在当今法治社会下,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的时候注意课内知识与社会现实的联系,充分利用生活中的材料把法律知识、法制观念融入在教学过程中教给学生。这样学生就会在听课的同时懂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所以,作为一名新世纪的教师就应该用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法律知识,既传授给学生知识,又教会学生懂法、知法。
二、发挥教师模范作用,培养学生良好品德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侧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认知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而教师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正如班图拉所言:人类通常是通过观察与模仿他人的行为模式而获得知识、技能和行为习惯。学生正是在教师的感染、熏陶下形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因此,教师的言行会对学生的生活态度、工作作风、兴趣爱好、性格特点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句话说得好:“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应当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使学生懂法、知法、守法。
三、搭建社会平台,引导学生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
社会是一个大舞台。它是锻炼和培养真正人才的场所。教师要起一个桥梁作用,勇于去为学生搭建起社会这个平台。因为社会是真正筛选有德、有智之才的场所。正如陶行知所言: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生活和社会才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和学习阵地。而学生平时所学的法律知识都是课本上固有的。它需要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的现实生活中去。所以教师就应该引导学生融入社会,,让学生在社会中锻炼成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合格人才。
教师是育人的人,教师首先应利用课堂教学过程,培养学生成为懂法、知法的人;然后教师应引导学生做一个有德、有智的守法之人;最后教师应引导学生融入社会生活中,让学生历炼成守法、用法的合格人才。
总之,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就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把学生培养成既具有知识能力,又具有良好品德和法律意识的人才。这样,教师在育人过程中,才会培养出杰出的仁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