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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初中学生综合评价的通知

2010年06月17日 00:00:00 访问量:767
 摘要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初中学生综合评价 通     知 各教育中心、初中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全面评价初中学生的工作目标和《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通知》精神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初中学生综合评价

通     知

各教育中心、初中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全面评价初中学生的工作目标和《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通知》精神,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现将我市期末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各学校要正确使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充分发挥综合评价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导向功能,以提高人的全面素质为出发点,推进我市教育全面发展。

2、根据本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每个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专门性发展素质及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的阶段性考察评价结果,进行全面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按《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填写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上,并收集存档。此项工作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3、对《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的使用情况,教研室、督导室将采用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中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1、学业成绩评价的方式:

1)考试与考查相结合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市中小学对于考试科目只进行期末一次考试(包括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考查科目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地方与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考查学科要基于学生的平时作业、学习态度以及阶段性的、单元性的、单项能力等多方面的成绩综合考核。

2)考试与其他各种评价相结合

除考试外,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还有多种,如:访谈评价、问卷评价、平时行为评价、成长记录袋评价等,各学校要关注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对学生成长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价。

2、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的要求:

(1)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更不能将成绩张榜公布。

(2)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解剖自己教学上的得失,矫正教学方式,促进自身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

(3)学校要从学生学业成绩的分析中,了解教师和学生的优势和不足,调整学校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的发展。

3、初中各年级学业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七年级、八年级:6月27、28日

2)考试科目:

七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地理、生物和政治。

八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政治和物理。

3)考试形式:

包括两项内容:即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地理、政治、历史均为开卷考试,其余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开卷考试学生可以查阅教材和资料,但不得相互转借传抄。

4)试卷领取:

各中心于6月26日下午3:00将本中心试卷由教研室取回妥善保管,各学校在考试科目当日到中心领取当日试卷进行考试。

4、各学科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请在每科考试结束后,从《鹿泉教研网》信息中心栏目中下载。

5、请各学校务必于放假前将“期末考试反馈表”填写完毕交教研室。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0.6.13.

 

 

 

(附:期末考试安排表)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检测安排表

 

年级

月 日

上   午

下   午

七年级

八年级

6月27日

 

语文8:00――9:40

历史10:00――11:00

外语2:40――4:20

物理4:40――5:50

6月28日

 

数学8:00――9:40

政治10:00――11:00

生物2:40――3:40

地理4:00――5:00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反馈表

         中心(学校)             年级           学科

项目

平均分

及格率

优秀率

最高分

最低分

 

 

 

 

 

失分最多的题目及原因

 

对试卷的评价及

建议

 

注:及格率:100分满分按60分及格计算;优秀率:100分满分按85分计算;120分满分以此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格率、优秀率以年级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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