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初中学生综合评价
通 知
各教育中心、初中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全面评价初中学生的工作目标和《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通知》精神,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现将我市期末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各学校要正确使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充分发挥综合评价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导向功能,以提高人的全面素质为出发点,推进我市教育全面发展。
2、根据本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每个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专门性发展素质及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的阶段性考察评价结果,进行全面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按《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填写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上,并收集存档。此项工作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3、对《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的使用情况,教研室、督导室将采用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中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1、学业成绩评价的方式:
(1)考试与考查相结合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市中小学对于考试科目只进行期末一次考试(包括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考查科目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地方与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考查学科要基于学生的平时作业、学习态度以及阶段性的、单元性的、单项能力等多方面的成绩综合考核。
(2)考试与其他各种评价相结合
除考试外,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还有多种,如:访谈评价、问卷评价、平时行为评价、成长记录袋评价等,各学校要关注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对学生成长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价。
2、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的要求:
(1)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更不能将成绩张榜公布。
(2)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解剖自己教学上的得失,矫正教学方式,促进自身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
(3)学校要从学生学业成绩的分析中,了解教师和学生的优势和不足,调整学校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的发展。
3、初中各年级学业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七年级、八年级:6月27、28日
(2)考试科目:
七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地理、生物和政治。
八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政治和物理。
(3)考试形式:
包括两项内容:即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地理、政治、历史均为开卷考试,其余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开卷考试学生可以查阅教材和资料,但不得相互转借传抄。
(4)试卷领取:
各中心于6月26日下午3:00将本中心试卷由教研室取回妥善保管,各学校在考试科目当日到中心领取当日试卷进行考试。
4、各学科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请在每科考试结束后,从《鹿泉教研网》信息中心栏目中下载。
5、请各学校务必于放假前将“期末考试反馈表”填写完毕交教研室。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0.6.13.
(附:期末考试安排表)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检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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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月 日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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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八年级 |
6月27日 |
语文8:00――9:40 历史10:00――11:00 |
外语2:40――4:20 物理4:4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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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
数学8:00――9:40 政治10:00――11:00 |
生物2:40――3:40 地理4:00――5:00 |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反馈表
中心(学校) 年级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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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平均分 |
及格率 |
优秀率 |
最高分 |
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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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分最多的题目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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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试卷的评价及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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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及格率:100分满分按60分及格计算;优秀率:100分满分按85分计算;120分满分以此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格率、优秀率以年级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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