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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音乐教学中协调好理性与感性的关系

2021年05月21日 16:51:40 访问量:932 作者:赵韫璞
       教学是非常理性的,而音乐艺术则是非常感性的。理性是教学的起点,感性却是音乐教育的终点。失去理性理念的教学就不成为教学,而失去感性的音乐教学就失去了音乐教学所追寻的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所有的乐谱、音乐知识将是一堆毫无意义的符号与抽象概念。我们该如何认识、理解理性与感性在音乐教学中的角色,如何使用好平衡好两者,科学的实施音乐课堂教学?
经过讨论,南小教研组一致认为:
(一)理性与感性根植于三维教学目标
音乐课程标准将教学目标设为三部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而这正是基于理性与感性对于音乐学科性质的全新认识与理解,同时也从不同侧面呈现了音乐教学对理性与感性的要求。分析一下音乐新课程标准的目标设定,我们发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置于目标的首位,这是由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决定的,这也恰恰说明了音乐的教学目标中感性不可或缺,也决定了音乐教学终极目标是追求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积极的审美情趣。
(二)教学过程中理性与感性的平衡点
        当学生歌唱、演奏、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时,感受到音乐给人的愉悦,但这仅仅是一种表象,只有经过理性的分析、指导,学生才能进一步理解到这是由音乐节奏、音程、速度和力度的变化,以及和声织体的伴奏、配器等多种音乐表现手段的运用,才会使人获得愉悦的感受。在这种理性思考分析的基础上,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感性体验必然更加深刻,感悟体验到更高层次的精神愉悦。由此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感性理念的教学不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表面,它需要借助于理性的认识,让感性层面最终达至感染、震惊、净化、熏陶、顿悟,这种感性理念的音乐教学才不至于流于浅薄,才是有效的课堂教学。
(三)教学方法的选择
        理性与感性立体呈现的音乐教学过程必须以三维教学目标为导向,精心进行各个教学环节,同时,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该优先考虑选择感知体验类的教学法,如聆听法、观察法、演示法、观赏法等教学方法,用音乐作品很强的直观效果激发学生的兴趣,利于学生体验音乐的情感、情绪,引发他们发散性的丰富联想和想象。
        总之,在音乐教学中有关理性与感性的思辨,我们始终要认识到,音乐教育的效应主要不在于知识和技能的习得,而更为重要的是在于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情趣;同时,音乐理论知识的积累和深化,是音乐感受和音乐能力走向更高境界和更高层次的不可或缺的基石。

编辑:上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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