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17]30号
鹿泉区二0一七年初中信息技术学科考试
安 排 意 见
各乡(镇、区)中心校、初中各学校: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初中二年级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在5月8日至12日进行,为做好这次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安排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我区成立了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振安
副组长:封彦华
张彦丽 郄 飞
成 员:周 龙 王晓勇 石宝聚 杨海波
梁 华 郄春爱 姚红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技术学科考试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周 龙
考 务 组:姚红卫 孟银栋
技 术 组: 郝洪波 (负责各考点网络技术)
二、 考试对象
我区2017年初二在校学生和参加2017年中考社会考生及补考考生全部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总人数是3885名。
三、 考点及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我区安排了12个初中学校作为考点,分别是:
1、 实验初级中学(设2个考场5月9--10日上午)
2、 获鹿镇中学(设1个考场5月8日)
3、 上庄镇中学(设1个考场5月8日)
4、 寺家庄镇中学(设1个考场5月9日--10日上午)
5、 宜安镇中学(设1个考场5月9日)
6、 曲寨中学(设1个考场5月10日)
7、 李村镇中学(设1个考场5月8日)
8、铜冶镇第一中学(设1个考场5月8)
9、铜冶镇第二中学(设1个考场5月10日上午)
10、黄壁庄镇中(设1个考场5月9日下午)
11、高新区学校(设1个考场5月9日上午)
12、大河镇中学(设1个考场5月8日)
四、 考点组织机构:
(一)考点主任: 王文仲
主考:王翠霞
铜冶镇第一中学(5月8)
1、考点副主任:张永辉
2、网络管理员:贾振保
3、监考:杜 飞
4、点名: 铜冶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铜冶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铜冶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铜冶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铜冶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铜冶镇第一中学安排
实验初级中学(1场5月9--10日上午)
1、 考点副主任:王修芳
2、 网络管理员:邢 科
3、 监考:卢晓菊
4、 点名: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5、 领考员: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6、 保卫: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7、 司铃: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8、 医务: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9、 车辆: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
(二)考点主任:
张秀玲
主考: 崔雪芳
获鹿镇中学(5月8日)
1、考点副主任:崔新会
2、网络管理员:安彦伟
3、监考:毛 鸣
4、点名: 获鹿镇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 获鹿镇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获鹿镇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获鹿镇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获鹿镇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获鹿镇中学安排
实验初级中学考点(2场5月9—10日上午)
1、
考点副主任:王修芳
2、 网络管理员:李彦华
3、 监考:白丽娜
4、 点名: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5、 领考员: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6、 保卫: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7、 司铃: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8、 医务: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1人
9、 车辆: 实验初级中学安排
(三) 考点主任: 李
博
主考: 张亚坤
上庄镇中学考点(5月8日)
1、考点副主任:梁志方
2、网络管理员:卢志杰
3、监考:崔银芹
4、点名: 上庄镇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上庄镇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上庄镇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上庄镇中安学排1人
8、医务: 上庄镇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上庄镇中学安排
寺家庄镇中学考点(5月9日—10日上午)
1、考点副主任:任志才
2、网络管理员:潘丽娜
3、监考:李伟霞
4、点名: 寺家庄镇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寺家庄镇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寺家庄镇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寺家庄镇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寺家庄镇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寺家庄镇中学安排
(四)考点主任:赵彦平
主考:王喜秀
李村镇中学考点(5月8日)
1、考点副主任:张伟霞
2、网络管理员:赵永志
3、监考:冯建敏
4、点名: 李村镇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李村镇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李村镇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李村镇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李村镇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李村镇中学安排
宜安镇中学考点(5月9日)
1、考点副主任:温树林
2、网络管理员:华爱春
3、监考:刘文丽
4、点名: 宜安镇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宜安镇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宜安镇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宜安镇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宜安镇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宜安镇中学安排
铜冶镇第二中学考点(5月10日上午)
1、考点副主任:李新兴
2、网络管理员:张志芳
3、监考:王建龙
4、点名: 铜冶镇二中安排1人
5、领考员:铜冶镇二中安排1人
6、保卫: 铜冶镇二中安排1人
7、司铃: 铜冶镇二中安排1人
8、医务:
铜冶镇二中安排1人
9、车辆:
铜冶镇二中安排
(五)考点主任: 袁晓军
主考: 张素英
大河镇第一中学考点(5月8日)
1、考点副主任:刘彦龙
2、网络管理员:李志山
3、监考:高爱茹
4、点名: 大河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大河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大河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大河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大河镇第一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大河镇第一中学安排
高新区学校(设1个考场5月9日上午)
1、
考点副主任:李庆丰
2、
网络管理员:杨爱涛
3、
监考:高士娟
4、
点名: 高新区中学安排1人
5、
领考员:高新区中学安排1人
6、
保卫: 高新区中学安排1人
7、
司铃: 高新区中学安排1人
8、
医务: 高新区中学安排1人
9、
车辆: 高新区中学安排
黄壁庄学校考点(5月9日下午)
1、
考点副主任:孙永平
2、
网络管理员:韩文筝
3、
监考:田新改
4、 点名: 黄壁庄学校安排1人
5、 领考员:黄壁庄学校安排1人
6、 保卫: 黄壁庄学校安排1人
7、 司铃: 黄壁庄学校安排1人
8、 医务: 黄壁庄学校安排1人
9、 车辆: 黄壁庄学校安排
曲寨中学考点(5月10日)
1、考点副主任:白 雪
2、网络管理员:陈 力
3、监考:霍会芳
4、点名: 曲寨中学安排1人
5、领考员:曲寨中学安排1人
6、保卫: 曲寨中学安排1人
7、司铃: 曲寨中学安排1人
8、医务: 曲寨中学安排1人
9、车辆: 曲寨中学安排
五、 考点要求
1.考点设置与环境:设待考室1-2间,考后待查室1-2间,点名处一个,考务人员休息室一间,同时设考务办公室、医务室、后勤组、保卫组。每考场留有适量的备用微机、键盘和鼠标,以备临时调用;配备打印机用于打印学生成绩;考试期间每考点必须配备一部固定电话或手机,以便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迅速与本县(市)、区信考办取得联系。
考场要划定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志。要划出5米警戒线,除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人员必须佩戴胸卡方能进入警戒区。考点门口要悬挂“石家庄市初中信息技术升学考试××学校考点”的横幅;张贴标语、考生须知、考场纪律、违纪行为和处罚规定;标明考场及出入口、存车处、点名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等。
2.考场环境:100MB自适应交换机,微机数量以50台为宜,最低不少于30台;学生机主频不低于赛扬1.8G,内存不低于256M,推荐512M,硬盘100G以上,10MB/100MB自适应网卡。操作系统原则上安装中文Windows XP第二版,确因新硬件环境无法支持Windows XP的,可安装Windows 7(硬件要求CPU处理速度2G或以上,内存1G或以上),并经多次测试确认各应用软件无运行故障后,可以作为考试用机。应用软件安装Office2003(完全安装)、Flash8,i奇机器人、多媒体处理等软件,考试时考试机上不得保留云练习客户端,也不得保留任何相关辅导材料。
各县(市)、区信考办要提前组织人员对各考点的考场环境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本次考试的考点,要督促其进行环境提升。市信考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的考点进行二次抽查,对不能达标者取消其考点资格。
3.考点人员安排:每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由县(市)、区教育局派出,负责考点全面工作;考点副主任1名,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协助考点主任完成考务及后勤保障工作;司铃1名,负责发出每场考试的开始及中止信号;点名人员1名,负责组织考生点名、进入待考室待考;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秩序;医护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伤病开展救治;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场(领考员可由点名人员兼任)。
4.考场内人员安排:考场内安排主考、监考、网管员各1名,主考、监考必须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交换监场,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安排网管员交换使用。
主考负责发布考务指令,监考协助主考完成考场内各项考务工作,网管员听从主考指令,完成网上考务操作,如开始考试、结束考试等,并处理考试中软件和网络等技术性问题,如换机、补时等。网管员负责值守考务电脑,未经主监考人员要求,不得私自离开考务电脑。
考试期间主、监考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除网络维护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5.考前准备:
(1)考点学校在临考前两天,将考试用机逐台进行检查(包括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学生机需重新格式化,安装考试要求的操作系统和考试所需的应用软件外,不再安装其他任何软件。考试用计算机检查调试完毕后至考试前不再做其他应用。学生机不允许浏览外网。
(2)认真做好网络微机室安全保卫和试题保密工作。各考点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网络微机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做好防盗、防火、防漏电等工作。
6.考试流程
(1)考生在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30分钟第一次点名(在操场或指定地点),由考生所在学校带队教师将考生带入待考室,凭准考证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考场纪律;考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点名,与考场领考员进行交接;
(2)主考指令网管员登录云考试平台,为本场次考生抽取机号,准备开考。
(3)考生入场。考前5分钟领考员将考生带入考场,考生必须按指定机号就坐,输入本人报名序号,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4)开始考试。主考指令网管员开始考试,并向全体考生宣布考试开始。考生进入试卷网页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从考生进入时刻计算。考试中间死机、重启,均不记录考试时间。
(5)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试机桌左上角,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及电脑屏幕显示的考生信息与本人是否相符。
(6)考生答题结束后交卷,系统自动将考生数据压缩提交到服务器端,交卷成功后评分,评分结束后显示考试成绩,考生点击“确定”按钮,考试结束、考试程序返回到首页。
(7)考场报告单。所有考生交卷后,网管员结束本场次考试,并打印考场报告单2份,由主考填写备注信息,主考、监考、网管员三人同时签字后生效。一份张贴公布,另一份密封上报市信考办,不再要求考生签字认可。
(8)争议解决。考试客户端可以查看本机考试过的考生成绩,如确实与公布成绩不一致,应填写成绩异议登记表,最后由市信考办组织二次评分解决。0分考生,主考应询问考生考试情况及是否存在异议。
(9)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使用u盘等外部存储设备。考生遇到计算机死机、无法启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答题时,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监考教师排除故障后考生继续答题。无法排除故障的应及时更换备用机续考,换机后考生已经做答的试题有效。换机操作由网管员完成,具体步骤详见考场网管员使用说明。
(10)无法正常交卷、无法正常评分,由网管员按照考场网管员使用说明处理。
(11)考生客户端上的考试文件夹要保存至2017年6月15日,6月16日之后可以自行删除。
(12)市信考办在考试前一天向各县(市)、区下发各级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各县(市)、区信考办要在每考试日结束后,向市信考办报告所辖考点考试结束的时间。
(13)考试期间,各县(市)、区信考办工作人员登录信息技术中考云平台(****)监管考试过程。
7.监控安排:本年度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各个考点继续使用网络监控设备。考试过程中,将实施市信考办及县(市)、区信考办共二级远程实时监控,一旦发现秩序混乱或其他违规违纪现象,将随时通报批评,并上报市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等候处理。
8.巡视安排:考试过程中,市信考办将派巡视人员到各县市区考点考场进行不定时检查,以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9.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的考试工作。
(2)各县(市)、区信考办在考试期间应安排网络技术人员2名以上,软件技术人员1名以上(或由网管技术人员兼职),配备专用交通工具及时解决考试中的突发问题。
(3)各县(市)、区在考试日期确定后,提前一周向当地供电部门提交保电申请,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考试期间要向学校和考生公布市信考办和各县(市)、区信考办的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生的信息技术考试工作。考生离考点较远时,往返考试学校须有校长带队专车接送,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各学校对就餐的学生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2、考务人员的午餐由各考点负责,严禁喝酒。
3、考试期间石家庄市信考办联系电话:87816893,
鹿泉区信考办联系电话:82189029
鹿泉区技术组联系电话:
139****9994(周龙)
136****7311(郝洪波)
4、技术组用车:教育局小车,每天早晨7点30分在教育局门前待命。
5、考点主任与考点联系具体出发时间。
鹿泉区教育局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件1
石家庄市初中信息技术中考考生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存储设备(如软盘、电子记事本、U盘等)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每名考生每次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
四、开考前三十分钟,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到考场外排队等候检录。开考前十分钟,考生停止入场。开考十五分钟内,考生禁止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上厕所,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考生入场后,必须到指定的计算机前就坐,将本人的《准考证》放在桌上显著位置。考生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令进行登录、答题,不得擅自操作。考生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六、主考宣布“开始答题”后,考生方可作答。
七、考生只能在以自己准考证号命名的文件夹内答题。
八、考试过程中出现死机等异常情况,考生必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监考人员,爱护考场设备。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交头接耳、旁窥、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抄袭、替他人答题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等。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待监考人员检查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附件2
石家庄市初中信息技术中考考场纪律
1、考生进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学习及电脑用品一律不得带入场内(包括纸、笔、文具盒、带有存储和计算功能的掌上电脑、计算器、软盘、光盘等)。
2、只能使用鼠标与键盘操作答题,不准使用软盘、光盘。
3、每场考试30分钟,考生迟到10分钟后不得入场;进入考场的学生,开始考试15分钟后方可出场。考试结束时若考生不能提交试卷,计算机将自动停止答题,自动上交试卷。
4、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到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向监考教师或计算机操作人员举手示意,允许后方可提问。如系统出现故障、由于误操作造成“死机”、微机出现故障等。在考试如遇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时,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安排换机续考或换场重考。
5、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递考试信息。对作弊的学生监考员要当场公布,并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中。
6、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考试违纪,考试成绩作废,由本场次主考当场宣布,并记入“考场记录单”。
(1)在考场内吸烟、大声喧哗、影响考场秩序;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3)带磁盘和通讯工具、资料入场;
(4)抄袭别人答案、传递纸条或帮助其他考生答题; (5)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或接受场外帮助;
(6)不服从监考、检查巡视人员管理;
(7)替考或请人替考;
(8)参与集体舞弊或预谋集体舞弊被查实者;
(9)故意破坏考场内设施的。
附件3
石家庄市初中信息技术中考违纪处罚规定
一、为维护信息技术考试的严肃性,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生不听劝阻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存储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属考试违纪,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并扣除所得分数的50%。
三、考生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考试舞弊,取消考试成绩,由监考当场宣布,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大声喧哗,屡劝不改者;
(2)有意夹带者;
(3)蓄意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者;
(4)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存储设备者;
(5)故意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者;
(6)恶意输入他人中考考试证号者;
(7)替他人答题或有意让他人答题者;
(8)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随意操作电脑、蓄意破坏考试机器者;
(9)其他严重影响考场秩序者。
四、在校生替考,替考成绩无效,取消替考双方已取得的中考考试成绩,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由所在学校给予替考者、被替考者双方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非在校生替考,初取消被替考者中考考试成绩外,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通知替考者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五、伪造《准考证》等考试证件或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中考考试资格。
六、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处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辱骂监考人员,取消其中考考试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考生不按考试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机器损坏须赔偿损失。
八、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在全市、县(市、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监考迟到,随意离开的;
2、监考中不履行职责,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3、利用监考或从事考务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4、对考生舞弊行为知情不报、庇护掩盖的;
5、提供答案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6、故意丢失、损坏考生考试数据的;
7、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的;
九、私自解密考试软件;泄露、修改、打印未经启用的试题;解密、修改、损毁保密期限内的考生答卷及考试成绩者,将依照有关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信息技术学科考试
时间安排表(一天)
上午
第一场: 8:00——8:30
第二场: 8:45——9:15
第三场: 9:30——10:00
第四场: 10:15——10:45
第五场: 11:00——11:30
下午
第六场: 13:30——14:00
第七场: 14:15——14:45
第八场: 15:00——15:30
第九场: 15:45——16:15
第十场: 16:30——17:00